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结合的服务模式(案例解析) |
发布时间:2017.10.10 来源:中国融资租赁网 浏览次数: |
该项目的难点在于: 二是 BOT 项目期限较长,保理方案期限为三年,而保理商的资金渠道,如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等均不愿意承做一年期以上的应收账款业务。 而此案例透过商业保理公司与租赁公司的相结合,却能强强联手、互补短版,创造出新的服务模式。 创新主题 1业务思路:保理类 ABS 融资模式 2操作模式:融资租赁 + 商业保理 3资金来源:私募基金 ①租赁公司向龙信保理提出融资申请; 案例说明 项目所在地为山东济南某省级工业园区,引入了BOT 形式,并公开招标社会第三方提供新型环保锅炉设备。BOT方案设计为地方政府购买 A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的锅炉等设备,合同约定2019 年年底进行设备的产权移交,设备验收之后、产权移交之前委托A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B热力公司进行经营。A 公司为提前收回该项目资金,金额为 5,000 万元,期限三年。该项目: 二、 冬季为周边大量新建居民区供暖,目前供暖面积超过 120 万平方米,回款为分散的居民取暖缴费,且为预付费用,还款来源非常可靠; 三、 该项目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行业,符合目前国家政策导向,支持地方经济的同时实现环保节能。 在综合考虑该 BOT 项目的风险情况后,一是在资产前段引入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先以直租的形式介入,拿到设备的所有权,保理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形成的资产业务做融资租赁保理,解决了设备产权的问题;二是在资金端,针对项目期限较长、经营现金流稳定的特点,积极引入私募基金合作模式,成功引进两家国有企业作为合格投资者,两家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与收益要求,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由我公司为基金承担信用风险担保,实现了资产端与资金端的有效对接。 同时在风险控制方面,虽引进融资租赁公司,但我司仍要求监管热电公司收取供气费和供暖费账户,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我公司,实现项目的直接封闭回款。 重要意义:成功实现了操作未来应收账款的创新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以未来具备可靠稳定经营现金流的基础资产为标的,引入租赁模式,以商业保理公司为资产服务商和原始权益人,创新出一种政府BOT 项目类 ABS 融资模式,同时创造性地在资金端引入私募基金,引入外部投资者投资到该基础设施项目,解决了政府财政一次性投入的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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